如今农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很多人也都走进了大城市当中,购买了商品房,这样一来家乡的老房子就会空闲着,在常年的风雨摧残下,居住的质量也在下降。而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对于那些常年闲置没人居住的房屋、房屋已经破损严重即将倒塌的危房以及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子,都会面临拆迁处理的风险。
而在实际的农村拆迁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有很多,最常见的莫过于拆迁房与被拆迁放的矛盾纠纷,矛盾得不到解决,拆迁方又急于完成拆迁进度,这时候更为恶劣的事件发生了,强拆的脚步如同狂狼巨潮一般。但好在现在国家对于强拆的监管越来越严,而农民朋友遇到强拆也不要惊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据悉在2020年农村拆迁遇到强拆,可申请国家赔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具体了解下国家赔偿的相关内容吧。
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权力对公民,法人和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损害的其他组织行使,根据法律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当房屋被非法强拆时,被拆迁人有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权利。
1、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房屋造成损害的。
2、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非法行为。
3、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须有客观事实。
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法律上必须是有明文规定的。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损害国家都会负责赔偿,而且必须要求是国家机关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因此,那些来路不明的拆迁队造成的强拆损害其赔偿也不会囊括在内。
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以合议方式实行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来审理案件。
3、决定是否作出赔偿。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予以执行。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权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上诉。
最后,提醒广大农民朋友的是,赔偿的相关机关应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决定是或否给予被拆迁人赔偿。承担赔偿义务的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请求人的意见,可以就赔偿数额、赔偿项目、赔偿方式等问题与赔偿请求人协商。逾期不支付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被拆迁人必须在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当房屋遭遇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千万不要因为过了规定的时效而丧失了自己的胜诉权(国家规定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有要妥善保管好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证、建房手续、房屋权属证明和拆迁文件等,可以通过扫描、复印等方式进行留存。